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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2023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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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社保基数什么时候可调整?

2023年1月1日。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1年江苏社保缴费标准?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上限、下限如下: 2021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暂按2020年下半年省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上限19335元/月、下限3368元/月执行,待省公布新的缴费基数政策后遵照执行。 综上可得,2021年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均为每月19335元,下限均为每月3368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合的缴费工资基数。

2023江苏社保基数调整时间?

2023年1月1日。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022年江苏社保缴费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2022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2022年江苏社保新规什么时候下达?

江苏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 22470元执行,执行时间为 2022年 1月 1日至 12月31日,11月按新基数结算并对1月至10月的缴费基数进行差额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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