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2、(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四、食堂管理员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4、(二)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三)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6、一、学校食堂
7、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8、八、洗消间负责人:刘利燕,餐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9、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0、(一)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11、学校食品安全要注意
12、(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13、(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14、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5、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2
17、二、学校小卖部
18、九、食品卫生管理员:邱有志,监督管理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9、七、厨房负责人:彭升阳,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20、六、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21、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22、二、自我防护要加强。食用食物前,要一闻二看三品。发现食物变色、变味、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23、(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24、五、卫生检查制度
25、(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6、(四)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27、(一)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8、六、原料采购负责人:胡迎春,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向没有与学校签订,《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协议书》和《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29、学校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关键岗位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30、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31、(一)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2、一、个人卫生要注意。餐前便后要洗手,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互换食物,防范交叉感染。
33、(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4、(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柜内备用。
35、(二)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6、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37、(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38、(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9、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3
40、三、食堂管理员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校长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41、(三)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42、进出校门必须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出示学生证。非必要不得中途离开学校,中午吃饭严禁在食堂堂食等。
43、(一)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44、学校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45、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46、(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7、(三)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8、一、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事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第三责任人。
49、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50、四、冷饭冷菜不要吃。煮熟后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应重新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51、安全上下学:能步行上下学的尽量步行,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全程配戴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从公共场所返回室内后尽快洗手;放学后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52、每日健康监测:积极配合学校的体温探测和健康监测。每天自我观察健康状况,年龄较小的可由家长对孩子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任何不适时应及时告知老师或家长,不要带病上学。
53、(三)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54、学生防疫三大要点
55、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56、(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7、五、库房管理负责人:胡文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58、二、学校校长要监督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岗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59、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手卫生,如勤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跟同学尽量保持在1米以上距离,不串班,不扎堆。建议家长帮学龄期的孩子准备好儿童口罩、免洗洗手液、酒精纸巾等防疫用品。
60、二、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61、三、食品风险要警惕。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如:野菜、野果、野生蘑菇及野生动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不喝生水,避免空腹、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立即食用冷饮。
62、(二)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63、(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每年接受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