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1月7日首次发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订,共计24条。
是的,条例2004年1月7日首次发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1月7日首次发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订,共计24条。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3、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4、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3、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什么?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煤矿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的具体落实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护神。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概括如下: 安全副矿长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指令和规定,保证煤矿企业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助矿长监督检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 务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负责对煤矿企业设置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备的管理工作,组织 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矿场制定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奖罚实施办法。 4.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提出主导意见。 5.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 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 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6.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经常深入 煤矿生产现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有 关部门进行整改。 7.组织参加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煤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 案、措施的落实。 9.负责审查、监督煤矿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落实情况,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 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并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监队~ 成员就是安监员吧,这个各个企业叫法不同,有的定位较高归安监部统管,协助执行安全方面的部室职能,有的和基层区队同级别叫做安监队,估计就是题主说的这种情况,不管叫什么这个队伍都很重要,是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的必须有的单位。 安监队成员是一样需要下井的,而且工作时间比较长,要上满一个小班,当然根据具体的工作组织形式不同(比如:两班倒、三八制和四六制)工作时间分为12h、8h、6h,工作不累,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到主要的人员集中的工作场所去巡查,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或者对于较大的隐患勒令停工上报调度室等,所以这个工作很重要,是现场安全的负责人,这也就导致了安监员需要对安全规程比较熟悉,老矿上一般都是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老职工来担任。但是现在很多也都变味了,不负责任的知识水平不行的也大把的去干了这个岗位,因为轻松所以很多有关系的人运作后也都硬挤进去,下井不负责任睡觉的大有人在。总得来说这个岗位还不错,因为要负责任所以收入和其他职工比还是很可观的。好好干弄个干部身份一路打怪升级成为管理人员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