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课的时候落在教室了,被同班的同学偷偷的拿走了,算偷盗吗,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
这里关键的是你说的“落”在教室里的“落”是什么含义。 如果说你只是忘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发现手机不见了仍能准确回忆起你的手机位置,那么你的手机是遗忘物,你同学看到并持有属于民事的范畴,属于一种侵占行为,不过你的手机价值三千元,即使你同学拒不交出也不能构成刑法的侵占罪,你们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处理; 如果说你的手机是丢失在教室里,你只是知道手机丢在教室里而不能准确知道手机位置,那么你的手机是遗失物(上述是遗忘物)后,你同学拿到后更不可能构成什么盗窃、侵占了,属于民事关系,你们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处理。 综上,我感觉你说的情况不可能构成盗窃或侵占,最好通过学校协商处理。
买的东西,发货了,商家也退款了,签收拿走会犯法吗?
有盖章然后什么都没写的收款收据被拿走了会不会有事?
无效收款收据盖章: 1、收款单位处加盖盖公章/财务章; 2、章盖在第二联给付款方。另外经办和出纳栏写收款人的名字。收款收据:有三联单、二联单。企业用的一般都是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交给付款单位,第三联为会计记帐联。格式:交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收款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和公章被人拿走了如果做违法的事我有责任吗?
国家机构的话,一定给你出罚没或扣押等手续。 这样就算是有责任,也不用你承担。 但是如果你借出去了,那么发生的后果,你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上述凭证对公司来讲意义重大,属于为公司专有的重要财产,尽管这些凭证作为财产与我们经常意义上的财产含义有所区别。 公司的财产权是独立的,任何人,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经理均不得侵占。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获取私利,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交警处理事故把驾驶证,行车证拿走了,什么时候能给我?
交通事故交警暂扣驾驶证,行驶证以后,需要驾驶双方在交通事故责任书上面签字以后才可以拿回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 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