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 明清时,设立督察院,事实上就是都察院。都察院,官署名。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谏议机关。
2、御史台是中国古代监察长官的官署名,同时也指古代的监察机构,其属即为言官。秦代,建立御史制度,设众多监察御史监督,并以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为众御史之长。汉代,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后改为司空),不再负责监察事宜,其副手御史中丞成为御史以长。因御史中丞一直驻扎在宫中兰台办公,因此其官署便被称作御史台。御史台在后来历代均存在,只是名称偶有变化,另有宪台、兰台、肃政台等称呼。御史台下设三院,一曰台院,其属为侍御史,即监督皇帝的御史,御史中丞初时便是专门驻扎在皇宫里监督皇帝的官员;二曰殿院,其属为殿中侍御史,负责监督皇宫内礼仪等事;三曰察院,其属为监察御史,主要是监督中央和地方官员。
3、人员构成不同:汉朝的御史大夫由皇帝直接任命,通常是由贵族或文人出身的官员担任;而元朝的御史台则由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推举产生,通常是由地方名士或有学问的官员担任。
4、中丞原在殿中兰台办事,为御史之长后仍留台中,因而称其官署为御史台。与尚书台、谒者台并称为三台。历代沿袭,并有宪台、兰台、乌台的别称。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
5、元代,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
6、总体而言,御史台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监督百官,即“为天子耳目”。御史的品阶一般都不高,多由具清望之人担任,往往不怕得罪官员,越得罪人,名声越大。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员往往都是由御史台派出,但历代都常常发生监察官员到了地方之后取代原来的地方长官成为事实上的地方长官的事情,比如汉代的刺史,唐代的节度使、观察使都属于这种情况。明代时,太祖朱元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台之名遂废。
7、第三,元代中央仍设御史台,但有两个特点与宋不同,一是御史大夫品职高,从一品,而且,“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参看《元史·太平传》);二是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结构与中央御史台同,系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
8、汉朝的御史大夫和元朝的御史台是两个不同的官职,其职责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9、总的来说,汉朝的御史大夫和元朝的御史台都是负责监察官员的机构,但是汉朝的御史大夫是一个独立的官职,而元朝的御史台是一个机构。此外,汉朝的御史大夫的权力更大,可以弹劾皇帝和宰相,而元朝的御史台则是根据皇帝的命令行事。
10、唐朝光宅元年(684年),改御史台为左肃政台,专管京官、军队的监察事务,地方监察事务另设右肃政台负责。稍後,左台也可以监察地方。两台每年春秋两季派出专使以四十八条巡察州县,春季派遣的称风俗使,秋季派遣的称廉察使。神龙元年(705年),改成左右御史台。先天元年(712年)废右台,次年复置,稍後再废。唐朝在洛阳也设置御史台,称东都留台。中唐以後,节度使、刺史等外官可带御史台官衔,称外台。
11、唐朝管理长安治安的最高机构是总管天下刑狱的御史台。在唐朝之前,御史台只负责参知政事,谏议国策。直到贞观年间,才增设了台狱司,开始拥有司法权力。由于御史台直达天听,故而对于皇亲贵族犯事,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12、其次,在职权上,御史大夫作为古代汉朝主要的监察官员之一,可以弹劾官员,直接向皇帝递交奏章。而元朝的御史台则主要负责监察州、府、县、寺等地方机构和官员的行政工作、个人品行等方面,难以直接向皇帝递交奏章,需要通过宣慰使、参政等中央官员的协调和备案。
13、提刑司VS御史台1、宋朝提点刑狱司,属于省级“检察机构”,职能范围仅限在府、州、县的“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检察监督、弹劾建议。
14、第二,唐初,中央设御史台,主官为御史大夫,正三品;辅佐官为两名御史中丞,正四品。中宗之后,设左右御史台,下设三院:台院、殿院和察院。宋朝时期,中央监察制度基本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但宋朝明确规定御史有“闻风奏事”之权,每月须上奏一次,称“月课”;更有甚者,规定御史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将被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这很荒唐,硬摊派指标,便是鼓励御史滥用职权。宋朝的御史权力极大,可直接弹劾宰相,并有劝谏之责。
15、第四,东汉初,光武帝刘秀为了巩固和强化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积极采取政治措施,从中央政体的设置上提高皇权的专制程度。其一,刘秀将权力从“三公”手里移走,移到了“台阁”了,即尚书台;其二,刘秀提高了“尚书”的职权,将原本尚书府提升为“尚书台”,尚书台的官员直接听命于皇帝,有很大的权力。其三,尚书台的官员由官阶低的官员担任,这对于皇帝来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便于控制,不会因为官阶高而对皇帝形成威胁。后来,尚书台由宦官掌控,把持朝政,不仅仅具有行政功能,而且有监察功能,达到了很离谱的监督朝臣的作用,尚书台成了专权的舞台,宦官和外戚都想掌控尚书台。尚书台的设置,强化了皇权专制,抑制了相权,弱化“三公”,但却让宦官有了可乘之机,成了宦官专权擅政的平台,实质上,东汉尚书台的设置最终起了非常大的消极作用,对东汉朝政的稳定和发展危害不小。
16、御史台,中国古代官署名。东汉至元朝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17、元朝的御史台则是一个机构,由御史中丞领导,负责监察官员和地方行政机构的行政、司法和财务事务,以维护皇帝的权威和国家的稳定。御史台的职责比较细分,分为三个部门:御史院、监察院和钦差院,分别负责监察皇帝和官员的行政、司法和外交事务。
18、京兆府不同于其它司法机构之处在于,京兆府不受逐级上诉的约束,凡是经过证实证据确凿的案件的案犯都可以当堂判处死刑的,相当于拥有“先斩后奏”的权利。
19、中国古代监察官署名称,又名宪台。
20、职权不同:汉朝的御史大夫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在监察中可以直接申奏皇帝,对官员的罢免和处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元朝的御史台则主要是向皇帝汇报情况,对官员的处分需要经过皇帝的批准。
21、宋代元丰改制後,恢复设立御史台官署,职掌同唐朝,但不设留台,外官不带御史台官衔。
22、元朝行省制度御史台负责司法监察
23、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掌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
24、御史台是监察机构,最早源于汉朝。
25、御史官职各个朝代不一样。
26、有唐一代,管理治安的机构很多。
27、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十四年(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28、明代,废御史台,改设都察院。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都察院,御史台之名遂废。但在文章中仍称御史台,如明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御史台,值他御史触上怒,将廷杖,诸御史诣乞伸救,辅臣以上意为辞。”清沿置。
29、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负责整个长安地区治安管理和地方行政的京兆府,京兆府始创于唐朝元年,是唐玄宗为了管束长安地区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而成立的专门机构。
30、负责范围不同:汉朝的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天下官吏,包括中央和地方官吏,而元朝的御史台则主要负责监督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的情况。
31、总之,虽然汉朝的御史大夫和元朝的御史台都是负责监察官吏的机构,但是它们在职责、职权、人员构成和权威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32、元代御史台设置于地方的机构,对元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和监察的构建,发挥过重要作用。
33、汉朝的御史大夫和元朝的御史台都是负责监察官吏的机构,但是它们有以下的不同点:
34、除京兆府以外,也有早在北周时就设立的的万年、长安二县。二县以长安朱雀大街为分界线,分管东西坊市,“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是长安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
35、西周为侍从属吏,同“御事”。春秋战国置为史官,本职掌记录国事、君王言行,接受、保管文书等;因侍从君主左右,为亲近之职,常执行临时性差遣。秦、韩等国常奉遣监察郡、县、军队。秦或奉使出外调查审理重大案件,收捕罪犯。秦代置御史大夫为其长官,御史监郡成为定制,亦称“监御史”、“郡监”。西汉置四十五员,为御史大夫属官,其中三十员留御史府(御史大夫官署),由御史丞统领,监察考课百官政务,亦或受遣出使,执行专项监察任务;十五员入侍殿中,由御史中丞统领,称“侍御史”,职权尤重,依其职务、差遣之不同,又有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绣衣直指御史、监军御史等名目。西汉前期犹以御史监郡。武帝时改置诸州刺史。新莽改名“执法”。东汉罢御史府,置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设侍御史十五员。两汉侍御史皆可简称御史,西汉御史府、御史大夫亦或简称御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则为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督军粮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国侍御史之简称。又有禁防御史、检校御史,虽隶御史台,不居台中,不入宿,不带“侍”字。北周为春官府内史上大夫所辖御史上士、中士、下士的简称。隋唐以来,成为对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官的统称。中唐以后,常为外官所带宪衔。
36、假设御史为人正直,那还好说,如果御史本人道德败坏,将会后患无穷。
37、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中唐之後,御史大夫多缺,御史中丞为实际上的主官。宋代御史为寄禄官,不理御史台事,监察事务实际由门下省给事中、拾遗等官充任。金、元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并置,而御史大夫不理御史台事,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
38、御史台,又被称“宪台”、“乌台”是古代的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可以理解为司法机构,御史台的官员被称为御史。他们主要负责弹劾纠察官员的过错,辅助皇帝肃正纲纪。古人对御史台这个衙门“爱恨交织”,作为司法机关,御史们代表着正义,作为监督权力的机关,皇帝赋予了他们极大的权力。
39、御史,是中国古代一种官名。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史”,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国君置御史。
40、汉代的御史大夫是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
41、汉朝的御史大夫和元朝的御史台,虽然都是与帝王对接的监察官,但在性质、职权和地位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
42、首先,在性质上,御史大夫是汉朝时期的官职之一,是汉朝中央的核心管理层。而元朝的御史台则是设立在地方和中央的机构,其职责是监察地方和官员,一些御史台在行政体制中是相对独立,可以直接向皇帝反映情况。可见,御史大夫是中央的高级官员,而御史台是分布在地方的监察机构。
43、战国时国君的侍从史官
44、建立时间不同:汉朝的御史大夫始创于西汉初年,而元朝的御史台则是在元世祖忽必烈统一全国后设立的。
45、第一,历史史上御史台是有些变化的,西汉时,中央设御史大夫为主官,御史中丞为副官,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汉武帝时,在中央,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此时御史台又转属少府,但仍是最高的监察机关,权力不但没有变小,反而更大了,它与尚书台、谒者台(掌管宫廷传达)同称“三台”。
46、除以上三者以外,唐朝负责治安管理的机构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讲了。从如此多的治安管理机构来看,唐朝的治安管理体系应该很完备。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唐朝的治安环境应该并不乐观,否则也不会连负责宫禁安全的左右金吾卫也兼具巡视长安各街市的职责。
47、汉朝的御史大夫是朝廷的高级监察官员,负责监察朝廷和地方官员的行政、司法和军事事务,以保证皇帝的权威和国家的稳定。御史大夫的权力很大,可以弹劾皇帝和宰相,是朝廷中的重要官员。
48、地位和权威不同:汉朝的御史大夫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较高,拥有相当的权威,甚至能够向皇帝提出弹劾建议;而元朝的御史台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监督权,但其地位和权威相对较低,不能对整个政治体制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49、宋朝御史台,属于国家级“监察机构”,职能范围为全国范围的“重大活动、科举考试、司法审判、行政事务、日常着装、行为规范等”监察监督、弹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