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到攻击,自卫反击算不算犯罪?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时要对正当防卫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如打架斗殴是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一、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二、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三、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遭受暴力犯罪时,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包括反击。 但是,防卫行为应当是必要的、紧急的,并且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会构成过度防卫或者故意伤害等刑事责任。同时,防卫行为也应当符合防卫对象的危害程度,不能使用过度的武力伤害对方。
在法律上,对于受到攻击后的自卫反击行为,通常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1. 合理性和必要性:自卫反击必须是出于合理的防卫目的,即合理地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或人身安全。此外,反击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没有其他合理的手段可以有效地防止或避免攻击。 2. 威胁程度:自卫反击行为的威胁程度需要与受到攻击的威胁程度相当。不能使用过度的武力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这个情况应该不能算是犯罪行为。但是在进行自卫反击的时候。也要注意有个度。不能过分的进行反击的,时刻而止,不能造成防卫过当!谢谢
查自卫还击战是什么意思?
自卫还击战又称自卫反击战,为了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回击侵犯之敌的作战。 如中国1962年10月的对印度自卫反击战,1969年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1974年1月的西沙自卫反击作战,1979年2月对越自卫还击作战。
对越自卫反击多长时间?
28天。 自卫反击战的具体时间时1979年2月17日-1979年3月16日。 1、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国官方称为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或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在民间被习惯称作对越自卫反击战,越南称之为1979年北部边界战争或越中边界战争,国际上则又将其视为第三次印度支那战争的一部分),是指于1979年2~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对在中越边境挑衅和入侵的越南军队进行的自卫还击作战。越南在苏联的支持下,对中国采取敌对行为。
1979年3月16日,结束。 对越自卫反击战于1979年2月17开始至3月16日结束。 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短时间内占领了越南北部20余个重要城市和县镇,一个月之内便宣称取得胜利。随后解放军开始对越南北部的基础设施进行系统毁灭后撤出越南。越南人民军在中方撤出之后也宣布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狭义来看,对越自卫反击战 最短可认为只打了1个月。 我国出于自我反击和维护地区和平稳点的目的,决定对越南进行有限度的军事打击,以此教训越南,维护南疆安定和东南亚的和平。
十年,1979年∽1988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越南在黎笋政府执政时期,受国外势力鼓惑,与曾经唇齿相依的邻居中国人民反目成仇,引发十年战争。
对越自卫反击从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约1个月时间。 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两国继续军事对抗,边界冲持续达十年。 二十世纪九十年初,